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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某鋰電廢水零排放工程
項目污水主要來源于鋰電池生產車間的罐體清洗廢水和涂布夾具清洗廢水。 排水量:正極+負極廢水(30T/M); 壓濾液(5T/M)
本項目主要目的是去除生產廢水中的污染物 COD、SS、總氮、氨氮。根據生產廢水原料組成分析得出廢水產生 COD的來源主要為NMP(N-甲基吡咯烷酮)、PVDF(聚偏氟乙烯)、 CMC(羧甲基纖維素鈉)和 SBR(丁苯橡膠),而 SS懸浮物的主要來源為SP;總氮的來源主要為 NMP,總磷的來源主要為磷酸鐵鋰。由于生產廢水中懸浮物 SS濃度較高,若不先行去除,進入生化系統將對其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且生產廢水中的懸浮物具有回收價值,因此首先去除生產廢水中的懸浮物 SS。生產廢水 COD很高,去除 COD最經濟的方法是利用微生物原理進行處理,而選擇適當的微生物處理系統還能有效的降解氨氮、總氮和總磷但要單純的依靠微生物將很高的 COD降低至排放標準存在池容大、風險大的問題。而單純采用化學方法去除污染物,則運費費用高,因此采用化學和生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指標情況預估如下:
序號 | 名稱 | 負極廢水 | 正極廢水 | 備注 |
1 | CODCr(mg/l) | ≤15000 | ≤15000 | |
2 | BOD5(mg/l) | ≤3000 | ≤3000 | |
3 | 氨氮(mg/l) | ≤100 | ≤100 | |
4 | TN(mg/l) | ≤200 | ≤200 | |
5 | TP(mg/l) | 微量 | 微量 | |
6 | SS(mg/l) | ≤510 | ≤510 | |
7 | PH和性狀 | 10.0黑色液體 | 10.0黑色液體 |
污水經處理后排放標準執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2排放標準。
污水設計排放標準一覽表
污染物指標 | 水量 (m3/M) | PH (無量綱) | CODCr (mg/l) | SS (mg/l) | 氨氮 (mg/l) | 總氮(mg/l) | 總磷(mg/l) |
排放標準 | 30 | 6~9 | ≤150 | ≤140 | 30 | ≤4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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